| 作者:本站 日期:2018-7-26 9:30:11 09:17:31 |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 审批特点 一是行政审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规章委托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二是行政审批是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服务的。 三是行政审批主要是为了限制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防止公民和法人对权利和自由的滥用。 四是行政审批是一项权力,更是一种职责和义务。 五是行政审批属于事前管理。 六是审批权具有时效性。 七是行政审批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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